北京考试报讯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高校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新生“应贷尽贷”。
按需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争在贷款学生人数和贷款金额上有大的突破。各高校要按高校资助政策体系需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努力增加校内勤工助学职位,积极引导、合理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各高校还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成本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好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其他各项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