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有意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依据就读意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法入学。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依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以对口生源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好似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也就是说,你选了民办等于自动舍弃对口公办优先录取的机会,学区房等于“作废”了;假如民办没录取,那就要重回公办池子里重新排序或是统筹入学,进入那些还没有招满的本区公办学校。
那样,回公办统筹的录取排序会如何排?大致录取排序参考(具体还是要看各区排序规则):
总之,未被民办录取的一直是排在同一类别的后面,假设学校的对口生源里,人户一致且未报民办的人已经招满,那样人户一致未被民办录取与后面所有些都是被统筹安排的。
回看已实行两年“公民同招”的幼升小,未被民办小学录取而被统筹的大有人在:
所以,今年起“先去考民办,拿公办学区当保底”的路子就好不通了。特别是你人户一致对口的公办本身就很好,还是不是要去参加民办摇号,需要慎重决定!
对于“公民同招”的规定,上海各区大致相同,但也略有不同,特别今年初中阶段最初推行。大家接着来看看各区对于公民办同步招生与公办对口排序的政策规定,注重细节,多区是按户籍/房地产年限排序的。
黄浦区
黄浦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黄浦区对口是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公办初中,如学校仍有学额的状况下,再安排申请回黄浦区(户籍所在地)的学生。再依据有关学校学额状况统筹安排外区小学毕业,居住地在黄浦区,申请回黄浦区就读初中的学生。排序如下:1、未报民办,有黄浦学籍2、未被民办录取,有黄浦学籍3、未报民办,外区学籍,有黄浦户籍4、未被民办录取,外区学籍,有黄浦户籍5、未报民办,外区学籍,有黄浦居住地※ 居住地基本就是统筹安排了6、未被民办录取,外区学籍,有黄浦居住地
徐汇区
徐汇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依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徐汇区按学生户籍性质,使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办法,优先本区户籍与居住地一致(报名人数超额时,按户籍时间长短排序)。以下类统筹安排:
1、返回户籍(居住地)入学2、本市集体户籍3、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4、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居住证》职员的子女
长宁区
长宁区
推行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依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长宁区公办初中招生方法是小学对口初中,根据电脑派位/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以下几类学生可以参与电脑派位/对口入学:⑴ 本市户籍并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⑵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爸爸妈妈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职员子女和持有《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cw9在有效期内)》的职员子女⑶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爸爸妈妈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B证”的外籍职员(留学职员)子女⑷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及华侨子女
以下几类学生是统筹安排入学,虽然有长宁的户籍或居住地,但不参加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⑴ 本区户籍,区内跨地块就读⑵ 本区户籍,没长宁学籍
长宁比较特殊,本身就是公办摇号录取的。在你报名民办初中前,区内就已经完成电脑派位工作,并以《告知书》形式告知录取结果,所以未被民办录取也不会干扰对口结果。具体以5月6日发的《告知书》为准,假如未被民办录取就作废公办摇号结果的话,会在告知书上注明。
静安区
静安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本区学籍学生(申请回外区就读除外),依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申请回本区就读并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的外区学籍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静安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使用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的办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以“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为原则,依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离别的少年报名登记数目,与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购房或租房年限等实质状况。
原则上你有静安学籍,就能进对口初中,当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越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使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学生。外区学籍的学生回静安户籍(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普陀区
普陀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依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普陀区的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理论上有学籍的都是进入对口公办初中,回户籍(居住)地的按区内学校资源状况,在地区内统筹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录取排序如下:1、未报民办,有普陀学籍2、未被民办录取,有普陀学籍3、其他类统筹入学。
虹口区
虹口区
2020年,初中阶段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依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以对口生源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学生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就读。
先看未报名民办初中的学生:
① 本区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② 选择跨区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依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根据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统筹安排入学。1、本区就读小学五年级回本区户籍地2、回本区居住地3、外区就读小学五年级回本区户籍地4、回本区居住地
在外省市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至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有关手续,审核通过的,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学生:依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以对口生源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参照上述顺序第三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杨浦区
杨浦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依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以对口生源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根据2020年本区、校招生政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杨浦区公办初中学校全部使用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方法,不论你户籍是在上海什么区,只须是杨浦学籍,都是随就读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排序如下:1、未报民办,有杨浦学籍2、未被民办录取,有杨浦学籍3、统筹安排,无杨浦学籍
闵行区
闵行区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在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下,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譬如同属人户一致类, 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对本区小学毕业生根据“人户一致优先” 为原则,相对就近统一安排到各公办初中。安排如下:
1.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一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当报名人数低于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越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根据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地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2.具备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迁入闵行区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学生,凭动迁证明在安排完成第1条规定状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学生,可凭户口簿和配住廉租房有关居住证明等在安排完成第2条规定状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4.非闵行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地产证(产权人是爸爸妈妈或本人,且全部或一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学生(需要提供符合当年招生有关规定的材料),在安排完成第3条规定状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5.闵行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本市户籍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法就读。
说明:(1)对于地区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推行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2)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在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下,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譬如同属人户一致类, 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3)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原学校就读小学六年级(如是随迁子女学生,需要提供符合当年招生有关规定的材料)。若需要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的学生,按报名网站需要选择适合选项,如选择在闵行区户籍(居住)地就读的,则根据本款有关内容实行。
宝山区
宝山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依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学生,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譬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有关学校根据该原则拟定招生细节安排入学,细节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宝山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划块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排序如下(未被民办录取的学生排序排在相同种类后面):1、户籍地与实质居住一致2、在本区购买房地产,实质居住地址与房地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状况下依据房地产证性质、监护人状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3、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状况下依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4、在本区租房,实质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状况下依据户籍地区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嘉定区
嘉定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依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初中以“对口生源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有关街镇根据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
依据以下排序,未被民办录取的相同种类排序靠后: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依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状况在地区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离别”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产证地址。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3.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依据房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或租房居住的时间先后排序。
说明:1、《本市户籍人户离别职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期为4月13日。2、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离别”的适龄儿童和五年级学生,本区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依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招办根据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节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入学条件及安排方法:1.“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学生: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之一,且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或其爸爸妈妈(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十日。
2020年,如某校对口招生地区内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线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越学校招生计划数,招办将根据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离别(居住地拥有相应房地产证)的学生:待地区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状况,按房地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地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爸爸妈妈(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十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其爸爸妈妈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居住地有相应房地产证的(产权人为学生爸爸妈妈或其本人,并全部或一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离别(居住地拥有相应房地产证)的学生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居住地无相应房地产证的,依据实质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十日。
4.动迁户子女:因动迁缘由,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地产尚没有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拥有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另行出租房子居住的,统筹安排入学。
5.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承租人(买受人)须是学生爸爸妈妈(提供有关证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6.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入学,在本区有小学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就读小学统筹安排入学。新来沪的小学五年级随迁子女,需在本区就读初中小学六年级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有学额的公办初中登记报名。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为8月十日。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少年: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和《本市境外职员住宿登记表》,安排入学时,视学校招生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8.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外籍学生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职员住宿登记表》,安排入学时,视学校招生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9.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除上述状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学的学生,由招办视实质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金山区
金山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依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有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金山区对口入学安排如下:
(一)本市户籍且人户一致:依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初中入学。说明:1、居住地在石化城区、朱泾镇等招生地区内且“人户一致”的少年根据初中对口招生入学策略推行;2、居住地在其它镇且“人户一致”的少年升入所在镇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初中。3、当报名人数超越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区教育局将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入户年限等要点排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地区内统筹安排入学;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是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地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居住地在本区,但非“人户一致”:依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1、持本区户籍且在居住地有房地产者:学生本人持本区户籍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地产。2、持本区“居住登记回执”且在居住地有房地产者:学生本人在本区无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离别职员居住登记(回执)》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地产。3、持本区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而无房地产者:学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离别职员居住登记(回执)》与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出租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学生本人和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地产。4、其他符合条件者。以上状况均要依据儿童与户主关系、入户年限等原因统筹安排。
(三)随迁子女入学安排依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1.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假如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假如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住宅类产权房,只有出租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状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围的公办学校就读。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4.随迁子女爸爸妈妈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松江区
松江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依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2020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节》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青浦区
青浦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依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根据学校安置细节、相同种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安排进入尚有余额的对应学校,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青浦区安置秩序如下: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地产证权利人相一致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地产证权利人不同,直系房地产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地产证权利人不同,直系户籍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地产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地产为非直系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地产7.非本市户籍:有房地产但积分不达120分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入学条件,无房地产且积分不达120分
说明:1、房地产/户口办理日期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2、以上几类状况都要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入学信息登记人数的实质状况予以依次排序录取,好似一档次中的人数超越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该档次中的所有学生推行电脑随机录取。该档次中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及该档次以下的学生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奉贤区
奉贤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依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区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说明:1、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如对口学校尚有余额时,依据人户一致(户籍与自有房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和本区人户离别推行策略安排,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2、拥有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地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地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儿童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
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学生招生排序如下: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爸爸妈妈、本人,拥有(或一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爸爸妈妈、本人。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拥有(或一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爸爸妈妈、本人、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3、适龄儿童人户离别,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爸爸妈妈、本人,拥有(或一同拥有)全部产权。4、适龄儿童人户离别,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爸爸妈妈、外祖母,拥有(或一同拥有)全部产权。5、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6、适龄儿童人户离别,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7、适龄儿童人户离别,居住地为出租房,且办理人户离别登记满1年。8、其他状况。
崇明区
崇明区
推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依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质状况,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节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根据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说明:1.根据“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中小学入学,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相同种类排序靠后(譬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2.人户离别根据统筹安排的原则。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根据“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根据“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质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在有学额状况下,相同种类排序优先。
排序细节: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如对口招生地区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线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越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根据获得房子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根据获得房子产权时间先后第三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初中参照实行。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同,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爸爸妈妈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爸爸妈妈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5.其他状况。
以上状况均要依据居住地学校学额状况和学生实质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原因在地区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二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教育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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